1,收到律師來信,情況還是挺嚴重的。如果律師函核實屬實,說明銀行已經在準備起訴了;
2,而且收到律師函後,仍然不還款,那麽銀行可能真的會把用戶起訴到法院。在糾紛訴至法院或仲裁前,律師出具律師函可以起到延緩訴訟時效的作用;
3.實踐中經常會出現當事人準備起訴但證據不足的情況,這種情況有時可以通過出具律師函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