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商品房等各類經營性用地。
其他土地供應計劃公布後,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人使用同壹土地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發生變更的,《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明確規定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收回、出讓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明確要求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收回、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發生變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確規定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
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確規定應當進行招標、拍賣、掛牌的其他情形。
相關鏈接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壹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