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警察局最多查封幾天。

警察局最多查封幾天。

第壹,派出所最多封存幾天。

1.壹般公安機關因案件調查需要查封住所或者部分物品時,應當在調查結束後及時處理,予以解封或者沒收。壹般來說,最長不超過60天。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需要對物品進行檢驗、檢查、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包括檢驗、檢查、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限。檢驗、檢測、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限應當明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檢驗、檢測、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第二十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產,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行政機關在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而產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第二,派出所為什麽要貼封條?

派出所貼封條的原因如下:

1.扣押是指行政機關在檢查後對有關物品、財物加貼封條,不準使用。在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是常見的壹種;

2.當然,擅自撕毀印章是違法的,屬於妨礙公務,會受到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拘留。

  • 上一篇:農民工拿不到養老保險嗎
  • 下一篇:平等原則和公平原則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