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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是什麽罪?

賣淫是違法的,但壹般不是犯罪。壹般的嫖娼行為被認為是違反了治理和管理,屬於違法行為,但尚未構成犯罪。賣淫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以金錢、財產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也就是非法的性交易,建立在金錢交易基礎上的性關系。賣淫在我國是被法律禁止的,賣淫更容易感染傳染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疾病。嫖娼可能構成的犯罪有:

1,嫖宿幼女,未滿14周歲,且明知可能構成強奸罪;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可能構成故意傳播性病罪。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行為。

3.聚眾淫亂罪是指聚眾進行集體淫亂活動的行為。具體是指聚眾三人以上(不分性別)輪奸或者進行其他淫亂活動。此外,參與者必須是自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明知是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的性病,仍與他人戀愛、納妾、通奸,不構成本罪。以營利或者放任交際為目的,從事賣淫、嫖娼活動是必要的。

2.明知患有嚴重性病,以傷害他人、使他人感染性病為目的,與他人發生性關系,使他人感染性病的,不能以傳播性病罪定罪。情節嚴重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第三百零壹條聚眾淫亂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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