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年子女是贍養父母的主要責任人;
2.兒媳作為配偶,應當協助配偶履行贍養義務;
3.兒媳沒有贍養父母的直接法律義務。
不孝的法律定義及相關法律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養、撫養的義務;
2.不孝行為可能包括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虐待父母;
3.如果孩子的行為構成不孝,父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孩子履行贍養義務;
4、在特定情況下,不孝行為也可能觸犯刑法,比如虐待罪。
綜上所述,雖然成年子女負有贍養父母的主要責任,作為配偶的兒媳應當協助履行這壹義務,但兒媳沒有贍養父母的直接法律義務,所以婆婆不能以不孝為由起訴兒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