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處理消費者投訴的原則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原則是: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實行地域管轄為主,分級管轄為輔的原則;
1.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告所在地的縣級消費者協會或其下屬分會處理;被告所在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縣級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下屬分會處理。
2.案件涉及兩個以上縣級管轄的,由上壹級(市或省級)消協處理。
3 .涉及兩個以上市級消協的案件,由省級消協處理;省消費者協會可以委托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消費者協會處理已經受理的投訴。
4.省級消協收到的信函和網上投訴案件可直接轉當地消協,重大疑難投訴案件可直接受理。
5.外國消費者投訴國內經營者的,由被投訴人所在地縣級消費者協會處理;消費者在省內滬、蘇、港、澳地區消費產生的糾紛,可向消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二、消費糾紛找哪個部門?
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壹條
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 *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