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應當減輕處罰,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根據情節適當減輕。所謂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受害者及其家屬可以根據自身的損害程度和加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相應的賠償。法院收到起訴書,會優先考慮民事責任部分的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會以原被告的證據和文字作為當庭判決的依據。民事責任將與刑事責任壹起宣布。判決後,如果不服,可以上訴。此外,如果檢查機關不進行對人民附加刑罰的訴訟,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為壹年,在壹年內,被害人及其家屬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壹般情況下,防衛過當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也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相應的刑事案件中,對於防衛過當或者正當防衛的界定標準往往存在差異,就像故意殺人案件中,如果采取防衛措施造成非法人傷亡,並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