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李(化名)真的崩潰了!就在兩個月前,他的妻子小娟(化名)剛剛剖腹產下壹個嬰兒。但小李無意間翻看妻子的病歷時,發現妻子有艾滋病,於是妻子在追問下承認了此事。然後小李壹怒之下把婚檢機構直接告上了法庭,但是被拒絕了!
為了娶到妻子小娟,小李著實給了小娟壹大筆彩禮,還按照傳統婚禮習俗買了壹些金銀首飾等物品,花光了所有積蓄。
就在感情升溫的時候,小李在幫妻子收拾東西的時候,不小心翻到了妻子的病歷。然而,當他打開壹看,卻發現上面清楚地記錄著妻子感染了艾滋病,這讓他傻了眼?
然而,小娟後來開始告訴小李真相,他在婚前就患有這種疾病。後來小李認為婚檢機構侵犯了他的知情權,於是將其告上法庭。
小李本人是否被事件性質所感染?還是新生兒有艾滋病?這壹切都是未知數,需要鑒定。可是,花光了所有積蓄的小李,這麽多年壹直被人踩在腳下。
當時婚檢機構明明對妻子的病情有了明確的結果,卻沒有及時告知小李。這是否也意味著要保護患者的隱私?最終被否決的時候,被打上了鮮明的壹條:沒有禁止艾滋病患者結婚,只有暫緩!而且《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鑒定工作人員應當將結果告知患病者,不得告知男方。
我覺得這真是壹個天大的笑話!要知道艾滋病還是無法治愈的,尤其是對於壹個貧困的家庭來說,如果引起感染的擴散,後果不堪設想!
這樣壹些婚前鑒定機構就要如實告知雙方結果,是否繼續結婚需要雙方自行決定。不然婚前做疾病檢測有什麽意義?病歷都隱瞞了,能查出什麽?
反思事件,隱瞞自己有艾滋病和別人結婚,簡直是對他人安全的不負責任。還是?破罐子破摔?如果妳找到壹個對結婚很迷茫的人,那就要倒黴了!這種心理實在讓人無法接受,而且這是壹種故意傳播艾滋病的行為,是不道德的,也是違反法律的。
可憐的小李和孩子們,好無辜!夫妻雙方要坦誠相告。對於最親密的夫妻關系,配偶應該有知情權,否則真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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