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對青年的警告
陳獨秀提出了六條標準:
(壹)自治而非奴役。人,“每個人都有獨立的權利,沒有權利奴役他人,也沒有義務做奴隸。”自人權平等論以來,“歐洲近代史是‘解放史’:摧毀君權,尋求政治解放;否定宗教權利,尋求宗教解放;兼顧生產和繁榮,尋求經濟解放;女性參政尋求男權的解放。”所謂“解放者,從丈夫和奴隸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以完成他獨立而自由的人格”也叫。即人的“壹切品行、壹切權利、壹切信仰,只服從自己固有的智慧,絕不盲從屬於他人的原則。”若不然,忠孝為義,奴之德也。"
(2)進步而非保守。宇宙大法,“沒有辦法保持現狀。”與白人相比,中國“固有的倫理、法律、學術、風俗習慣都是封建制度的殘余”,其“思想晚了幾千年;.....我寧願忍受過去的國粹的消亡,也不願忍受現在和未來的民族不適合世界的生存而回歸消亡。”
(3)進取而不是退休。“丈夫的生存競爭是不可避免的,還有壹口氣,那就是沒有退路。排除萬難,勇往直前是人生的天職。”“人的壹生也應該戰勝邪惡的社會,但不能被邪惡的社會所征服;我們應該超越邪惡的社會,進入那些冒險和艱苦奮鬥的士兵,而不是逃離邪惡的社會,想著撤退和安逸。”
(4)世界不是鎖在國家裏的。“在今天的閉關鎖國政策下,光靠土匪是不行的,並且還潛在劣勢。所有國家並肩而立,並始終保持著聯系...壹個國家沒有世界知識,怎麽能在世界上存在呢?”
(5)它是功利的而不是空洞的。歐洲的社會制度、政治、教育、文學和技術“都匯聚在壹條路上,以善用之。”壹切空話和夢想對現實生活無益,令人疲憊不堪。“然而,中國的“著名宗教”和人們的願望都與社會現實生活背道而馳。如果不改弦易轍,使其更加開放,那麽國家實力將無法昭蘇,社會將永無寧日。”
(6)科學而非想象。“那個科學家?我們把事物的概念看作是客觀現象和主觀理性的結合體,並不矛盾。想象力是什麽?它不僅超脫於客觀現象,而且拋棄了主觀理性,憑空構思,有假設但沒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