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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對傳染病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構成要件的內容是,實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行為,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客觀行為有四類:1,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2.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糞便進行消毒的;3.允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禁止從事的容易傳播該傳染病的工作;4、拒不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傳染病防治措施的。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丙類,其中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對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客觀行為必須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具有嚴重傳播風險,即造成不特定人或者大部分人感染甲類傳染病或者具有造成不特定人或者大部分人感染甲類傳染病的特定風險。根據立案標準的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造成甲類或者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應予追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甲類傳染病、依法確定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的;(三)允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禁止從事的容易傳播該傳染病的工作的;(四)未經消毒,在疫區銷售、運輸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物品的;(五)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甲類傳染病的範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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