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絕、逃避服兵役的應征青年,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深造;不得參加政府和國有企業組織的招聘和招工。
2.應征青年或者其家屬拒絕、逃避兵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拒絕完成兵役任務,阻礙公民履行兵役義務,拒絕接收安置退出現役的士兵,或者有其他妨礙兵役工作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企業按退役士兵人數乘以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處以罰款,對單位處以罰款。
四、擾亂兵役秩序,或者阻礙兵役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明知是士兵而逃離部隊和受雇單位的,由縣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現役軍人拒絕履行職責或者以逃避兵役為目的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軍事訓練履行兵役義務將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加上參軍的好處?
保家衛國是神聖的使命。《憲法》和《兵役法》規定,所有65-438歲+08-22歲的男性公民都有義務服兵役。作為壹名軍人,我從此背著鋼槍,穿著國防綠,肩負著這個使命,光榮而神聖!
壹兵壹卒,全家光榮。報效國家,自古以來就是壹件英雄的事情。當兵說明他身體強壯,政治思想先進,文化程度高,家庭和自己的歷史是清白的。他是眾多適齡青年中的佼佼者,他為自己和整個家庭感到驕傲,他的家族史將會留下光輝的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