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地產抵押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房產抵押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優先受償權的效力。房地產抵押後,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拍賣或者折價的價款優先受償。
2.追索權的有效性。追索效力是指抵押人將抵押房地產轉讓給他人時,抵押權人可以追索抵押財產,行使權利。抵押財產依法繼承或者贈與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權人追索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受讓人遭受損失的,由抵押人賠償損失。
3.對事情的請示權。即無論是誰非法侵害了抵押權,包括抵押人在內,抵押權人都可以以權利的名義獨立請求法律保護。
二、房地產抵押所需的基本條件
房地產抵押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抵押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良好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有合法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房屋產權應當清晰;有能力支付所購房屋的首付款;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三。房地產抵押應註意的事項
房地產抵押的註意事項包括:
1.註意,有些房產不能用於抵押貸款。提醒大家,小產權房、老小二手房、已購公房、正在抵押的房屋、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符合抵押貸款條件的常見房產。
2.房地產價值評估標準。銀行對該房地產的估價不是基於該房地產的市場價值,而是基於指定的評估公司通過實地看房對該房地產的面積、裝修、朝向、交通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後給出的評估值。
3.銀行貸款的發放。銀行並不將貸款資金完全發放到申請人賬戶,而是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資金用途,將資金下放到相應的催收處。
4.房地產抵押未登記的,抵押權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