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在無人監管的地方挨打怎麽辦?

在無人監管的地方挨打怎麽辦?

1,能及時報警,即使沒有目擊者和監控,公安部門也會通過審查、檢驗、鑒定來確定案件的真相和性質。

2.公安機關將依法調查,其他物證、書證、專家意見、證人證言均可作為證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3.公安機關將收集受理案件各環節中發現的證人證言或犯罪線索等證據,根據情況對需要賠償或判刑的作出判決。

看傷勢嚴重不嚴重,因為沒有監控,無法還原事發經過。唯壹可以證明的是傷害,但不代表可以追究撞妳的人的刑事責任。畢竟沒有其他證據,只能證明妳被打是真的。無法證明誰被打了。當侵權人不明確時,可以直接列為被告。如果侵權人明確,可以確認侵權人和安全保障義務人為* * *共同被告。侵權人與安全保障義務人為共同被告的,在責令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時,還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載明安全保障義務人補充賠償責任的具體範圍或者數額,並註明安全保障義務人享有追償權。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夥打人,傷害他人;

2.毆打或者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綜上,是邊肖關於在無人監管的地方被打怎麽辦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情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出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的規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害鑒定標準、受害人當時的傷情和醫院診斷證明,符合即時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受委托時應當在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傷情復雜,不具備即時鑒定條件的,應當自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出具鑒定文書。

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壹時難以鑒定的,應當在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出具鑒定文書。

  • 上一篇:院長發現再審要滿足什麽條件?
  • 下一篇:澤北路小區在哪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