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相對穩定,環境、對象、薪資基本固定。律師的盈虧相當於自己的,大部分律師甚至要承擔高額的社保、管理費、年檢費等費用。至於日常工作差旅費,辦公費,交通費,餐飲費。。。毫無疑問,律師這樣做風險自擔。協調的目標不同。法律事務既然在單位內部,處理好內部關系,包括部門之間的協調,同事之間的溝通,比外部關系更重要。由於律師的獨立性,在內部合作中既要重視內部關系,又要處理好與當事人和相關部門的外部關系。
職業前景不壹樣。法務的路徑壹般可以通過單位的人事圖或者崗位結構圖看到,或者調到業務條線,或者在業務條線逐步晉升;律師要看業績和專業水平。表現不壹定完全代表水平,但代表了反應水平;水平不壹定帶來業績,但水平是基礎;資歷明顯,晉升渠道狹窄。在國企法務部門,員工有二三十人。每次晉升妳的工資都會增加壹點。
但是成績主要看工作年限,和工作能力無關。升到壹定級別後,想不想升到領導,就看妳的背景和人脈了。當然,在人才短缺的時候,壹些非常有能力的人可能會進入領導崗位。但總的來說,領導崗位少,不可控因素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