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壹舉措讓人不舒服的地方在於,它有點像古代“坐以待斃”的做法,與現代法律的精神相悖。每個人都是獨立的自然人,有自由意誌,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在廣州,廣州塔每天都有字幕滾動,說“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要求大家做好防疫工作,保護好自身安全,不聚集,不躲藏,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但壹人隱藏三代牽連,屬於壹罪,全家有罪。這顯然是荒謬和倒退的,存在重罰和濫罰、報復的心態。
每壹項法律法規的制定都不得違反憲法。現在是21世紀,壹個文明科學的時代。每個人都是受過教育、有現代法律意識的正常人,每個人的行為都盡量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真正的野蠻人、不識字的人、危害社會的人畢竟是少數,面對法律的大部分人都是有法律意識的。所以我覺得這個倡議撤回是很正常的。我覺得對於提出這個倡議的人來說是不正常的。希望大家把註意力放在提出這些倡議的人身上。作為吃國家飯,靠納稅人養活的人,真的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嗎?他們是國家的棟梁還是棟梁之材中的蛀蟲?這些蟲子要壹個壹個抓,因為如果他們有決策權,有文化,如果他們沒有人情味,那麽壹個國家就是令人恐懼,令人恐懼,令人質疑,令人窒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