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文化和旅遊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第二條堅持正確方向。堅持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固本培元,誠信創新,堅持社會效益第壹,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壹。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人民主體地位,提高人民文化參與度,激發人民文化創新創造活力,促進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相統壹,讓人民享有更加豐富多彩、更加豐富優質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斷實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堅持創新驅動。突出創新的核心地位,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壹動力,全面推進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產品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文化和旅遊發展的賦能作用,全面塑造文化和旅遊發展新優勢。
堅持深化改革開放。緊扣新的發展階段、新的發展理念、新的發展格局,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推動文化、旅遊等領域深入改革,加強改革制度整合,發揮改革整體效應,推進文化、旅遊等領域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強中外文明交流互鑒。
堅持融合發展。完善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積極推動文化和旅遊與其他領域融合互促,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綜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