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業生活中,最重要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與兼顧用人單位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包括勞動者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和休息休假的權利,這些都存在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壹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1,強調保護,優先保護
勞動法在保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同時,強調對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保護,適當體現勞動者的權利標準和用人單位的義務標準,優先保護勞動者的利益。
2.平等保護
所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受到勞動法的平等保護,各類勞動者都受到平等保護,特殊勞動者群體受到特殊保護。
3.全面保護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論是存在於勞動關系之前、之後還是訂立勞動關系之後,都應當納入保護範圍。
4.基本保護
對勞動者的最低保護就是保護他們的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