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深化城鄉壹體化的意見(試行)(程維發200652號)
(2)處理條件: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技術職稱;
2.45周歲以下(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3.工作單位落實在成都市六區(工作單位須在成都市六區註冊並具有法人資格)或工作單位落實在成都市郊區(市、縣)且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區擁有產權房的。
(3)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持勞動合同和身份證到我中心,並預付檔案管理費120元。同時由本人領取《成都市派遣(流動)人員登記表》或《外來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落戶成都基本信息登記表》、《接收就業(入戶)服務合同》並交回單位簽字蓋章;
2.憑檔案移交函回原備案單位辦理備案或移交手續。
3.確認檔案到達我中心後,在我中心簽訂單位人事代理合同,將材料交我中心審核蓋章,辦理聯名信;
4.到人才中心領取聯系函等材料;
5.去成都市公安局戶口辦證中心(地址:付正街38號);
6、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7、到市公安局辦證中心;
8.戶口與我中心集體戶口掛鉤的,將《常住人口登記表》交回我中心。
(4)提供的材料:
1、1工作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或其他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2.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1份,復印件1份;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戶口本)各1份;
5.1寸黑白照片1。
6.擬調入人員已在我市購買商品房的,還需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1原件、0復印件;
7.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區擁有產權房的,可以辦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隨遷配偶提供:人事檔案、結婚證、失業證原件65438份、復印件0份(農業戶口除外),隨遷子女提供: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證或親屬關系證明;
辦理窗口:106
辦理時限:隨叫隨到。
聯系電話:028- 62811144。
法律顧問電話:028-86273020
地址:成都市寧夏街136號成都人才大廈壹樓服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