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9月11,9月12)安排勞動者補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計算公式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200%
小時加班費=日加班費÷8
不加班但需要值班,可以有雙倍甚至三倍的工資嗎?
加班和值班的區別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還是有壹些區別的:
1,工作內容不同
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值班是指用人單位出於安全、消防、節假日等需要,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安排的工作。,與勞動者本人的工作無關;或者與勞動者本人工作相關,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非生產性工作。
2、工作強度不同
加班是勞動者自身工作的延續,其工作強度與正常工作時相當。值班通常基於特殊和臨時的安排,如安全、消防、假日值班等。,而且壹般可以根據情況休息,所以工人的工作強度不高。基於這種情況,加班時間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值班時間沒有限制。
3.不同的勞動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實踐中,勞動者以值班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裁決機構壹般不予支持,但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值班待遇。
加班和值班的正確區分,最終意義在於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了加班的工資待遇,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職務,所以職務工資待遇壹般由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規定。
溫馨提醒
要求加班費,證據很重要,註意保留維權證據。對於加班事項的證明,勞動者可以從加班前、加班中、加班後三個時間節點收集並保存考勤記錄、考勤統計、工資表等證據。積極主張權利,切記不要申請超過壹年的勞動仲裁或者兩年的勞動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