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仲裁委員會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不受任何部門管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府職能機構,是法定的勞動爭議前置程序受理和處理機構。地方民商事仲裁委員會是由市壹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依照仲裁法設立的獨立仲裁機構,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仲裁機構通過仲裁解決雙方之間的民事糾紛並作出仲裁裁決的機構。分為國內仲裁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後者又分為國家仲裁機構和國際或地區仲裁機構。另外,根據仲裁機構的設置,國際仲裁機構有三種:壹種是常設仲裁機構,壹種是臨時仲裁機構,壹種是專業仲裁機構。
(1)常設仲裁機構。常設仲裁機構是附屬於特定行業的國際性或區域性、全國性、專業性仲裁機構。都有壹套負責組織管理仲裁事務的機構和人員,可以為仲裁提供各種便利。因此,大多數仲裁案件都提交常設仲裁機構審理。知名的常設仲裁機構有:icc國際仲裁院、英國倫教仲裁院、蘇黎世瑞士商會仲裁院、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美國仲裁協會、斯德哥爾摩瑞典商會仲裁院、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二)臨時仲裁機構。它是由雙方指定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案件處理完畢後自動解散。
(三)特定行業的專門仲裁機構。這種仲裁機構是:倫教羊毛協會、倫敦黃麻協會、倫教油籽協會和倫敦谷物商業協會設立的仲裁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如下:
第14條仲裁委員會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第15條中國仲裁協會是社會團體法人。仲裁委員會是中國仲裁協會的會員。中國仲裁協會章程由全國會員大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