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法院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6名。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和考核,擇優錄用。
第二,資格
1.具有忠縣戶籍,品行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2.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
3.1980年5月1後出生,男性身高1.65m以上,女性身高1.58m以上;
4.熟悉相關法律知識,熟練使用電腦進行文字錄入、編輯和打印,並做好手寫記錄。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詳見《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第三,招聘流程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申請人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報名起止時間為:5月2010,17—5月20日上午8:30—下午12: 00,14: 30下午—18: 00。
3.報名地點:忠縣人民法院辦公樓五樓政治部(電話:54219603)
4.資格審查通過者,於5月21日2065438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2)考試
考試內容為筆試、專業測試、面試,總分100。筆試、專業測試、面試的分值分別占30%、30%、40%。
1,筆試和專業測試
筆試內容:法律知識(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時事政治等。
專業測試內容:①計算機技能測試(20%);②速錄10%)。
筆試和專業測試時間:筆試時間為5月27日(星期四)2010。
筆試和專業測試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地點為準。
2.采訪
面試主要評價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筆試和專業測試結束後,按照筆試和專業測試兩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與面試人員1: 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自動放棄的,按照筆試和專業測試兩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空缺。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後,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 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關於轉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於人發〔2005〕25號)。體檢合格者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將被淘汰。體檢有空缺的,經研究,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法院黨組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招聘人員。
動詞 (verb的縮寫)就業和管理
1.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包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招聘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壹年。壹年結束考核合格者可以續聘。
2.本次招聘的書記員用於協助法官工作,承擔法院業務中各類案件的記錄、司法文書的填寫、收發、整理、歸檔等輔助工作,不獨立承擔辦案業務。
3.被錄用人員試用期月薪800元。簽訂文員聘用合同後,月薪1,000元。保險按有關規定辦理。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