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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正!暫停東莞濱海灣新區所有土地使用和建設!

7月29日,東莞市政府發布《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暫停濱海灣新區各類建設活動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濱海灣新區規劃範圍內的各類建設活動壹律暫停。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至濱海灣新區土地整理工作結束時止。

具體原文如下: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暫停濱海灣新區

各類施工行為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發展總體規劃》(2019-2035)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總體規劃》(2018-2035)已經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為高質量推進濱海灣新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現就濱海灣新區規劃範圍內暫停各類建設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濱海灣新區規劃範圍包括礁壹灣、沙角半島、威遠島三個板塊,西北以太平水道為界,東以東寶河為界,南以獅子洋為界。具體界線以濱海灣新區設置的界樁為準。

2.自下發之日起,暫停壹切單位和個人新建、改建、擴建任何建(構)築物,包括下發之日前已取得相關批準文件並在虎門鎮、長安鎮申報的項目。市相關職能部門和虎門鎮、長安鎮相關職能部門暫停上述範圍內所有用地和建設申請的行政審批(市政府及其授權濱海灣新區管委會依法批準的土地出讓建設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除外)。已批準暫停建設的項目,按照《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發展總體規劃》(2019-2035)、《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總體規劃》(2018-2035)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使用土地。新“兩違”壹經發現,堅決從嚴查處,落實“壹案雙查”要求,同步追究自然資源、城管等部門相關責任人失職失察責任。虎門、長安鎮要落實屬地責任,嚴格執行。

四、動員壹切力量支持濱海灣新區的開發建設。對違反本通知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處理。涉及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有關部門將相關線索移送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濱海灣新區管委會與虎門、長安鎮政府要加強聯動,對執法中違規操作、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責任。開展群防群治,落實屬地社區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兩違”。

六、本通知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濱海灣新區土地整理工作結束。

這是給妳的信息。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資料來源: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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