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市場動蕩嚴重限制了存款機構通過證券化向投資者出售貸款的能力。在這個緊張時期,盡管許多具有公共政策的機構壹直在提供抵押貸款融資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許多存款機構正在尋求新的表內融資方式,並研究用資產支持債券融資的潛力。
對於機構來說,資產支持債券提供了壹個替代的融資渠道。雖然歐洲的資產支持債券市場發展得非常好,但在美國,迄今為止只有兩家存款機構發行了資產支持債券。鑒於目前其他融資市場的困難,美國機構可能會發現資產支持債券是抵押貸款的壹個有吸引力的融資渠道。
為了推動美國資產支持債券市場的發展,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美國財政部相繼發布了政策聲明和實務指南。
2008年7月15日,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發布了“最終擔保債券政策聲明”,以FDIC作為受保存款機構,在IDI(簡稱IDI)的托管人或接收人負責時,明確規定了擔保債券的償付處理,以便在IDI破產後,符合條件的擔保債券債權人可以更快地獲得債券的抵押品,從而促進美國擔保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FDIC指出,對於符合條件的擔保債券,在因IDI破產導致違約或不支付的情況下,擔保債券的債權人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獲得抵押品處置債券,這比通常的45天甚至90天要快得多。
為了鼓勵美國資產支持債券市場的增長,美國財政部發布了最佳實踐。財政部認為,資產支持債券是壹種潛在的補充融資渠道,可以降低房主的借貸成本,提高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流動性,改善存款機構的資產負債表。
財政部希望通過制定壹系列最佳實踐指南,提高美國資產支持債券市場的透明度和同質性。雖然美國沒有關於資產支持債券的具體法律,但財政部認為這些最佳做法將有助於促進市場增長。
財政部表示,最佳實踐準則僅限於由高質量住房抵押貸款支持的資產支持債券。需要註意的是,最佳實踐準則只是對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發行的資產支持債券最終政策聲明(2008年7月15日發行)的補充。財政部還認為,盡管最佳實踐指南的目的是促進資產支持債券市場的增長,但它不應限制這壹市場未來的發展。財政部完全預計,結構、抵押貸款和其他資產支持債券的關鍵條款將隨著美國這壹市場的增長而演變。
資產支持債券市場的發展也得到了美聯儲和貨幣監理署的支持。美聯儲主任凱文·沃什(Kevin Warsh)在2008年7月28日表示,美聯儲將考慮接受高評級、高質量的資產支持債券作為貼現窗口融資工具的抵押品。美國貨幣監理署貨幣監理官約翰·c·杜根(John C. Dugan)當天也發表聲明,支持發展資產支持債券市場。
2008年7月28日,美國財政部宣布,包括美國銀行、花旗、摩根大通和富國銀行在內的四家機構將開始發行資產支持債券,以提供穩定的抵押貸款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