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後,父母子女關系並沒有因為離婚而消除。無論子女是否由父母直接撫養,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2、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
3.父母不能就撫養已滿二周歲的子女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和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4、孩子已滿八周歲,應尊重其真實意願。
監護兒童的註意事項:
1,監護原則:通常優先考慮孩子的利益和意願,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2.對孩子年齡的考慮:不同年齡的孩子在監護權歸屬的法律上有不同傾向性的規定;
3.父母條件:評估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生活環境、教育能力等因素;
4.監護評估:檢查父母對子女的監護和照顧;
5.父母協商意願:鼓勵父母通過協商壹致解決撫養權問題;
6.法院判決依據: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7.變更羈押條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變更羈押;
8.撫養費用:撫養權歸屬明確後,由間接寄養方承擔相應的撫養費用;
9.監護權和探視權:間接受撫養人通常保留其子女的探視權。
以上內容總結了兒童撫養權相關法律條款中的註意事項,有助於理解處理撫養權問題時應考慮的法律因素。
綜上所述,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系不會因為離婚而消除。無論是否由父母直接撫養,父母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對於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不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本著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另外,當孩子年滿八歲時,應該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58條
丈夫和妻子在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方面享有平等權利,他們共同承擔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