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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和承包有什麽區別?

1.約定的合同形式不同。該合同為承諾拒絕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意選擇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壹般是以書面形式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義務的合同文件,受法律保護。

2.訂立合同有不同的方式。壹般雙方協商壹致,合同即可成立;合同的簽訂壹般通過依法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3.終止合同有不同的方式。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壹致成立,也可經雙方協商壹致終止。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時,合同因終止而終止。但本合同依法訂立完成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符合法律規定,任何壹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擴展數據

1,合同有壹定的個人性質。壹般來說,承包商必須用自己的設備、技術、勞動力等來完成工作。並為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擔風險。承包人不得擅自將承包的工作委托給第三人,並對完成工作過程中出現的意外風險負責。

但是,經定作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將承包的主要工作委托給第三方,但應當註意,工程成果的承包人仍是責任人。

合同有多種具體形式。根據合同法第251條?[2]?合同的條款包括加工、定制、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所以有相應的合同類型。

2.承包合同是承諾合同、有償合同和雙務合同。

3.合同強調履約的配合。

4、合同雙方相互獨立。

合同特征

1)合同的目的是完成壹定的工作。

在合同中,承包方應當按照與定作方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方的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方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商完成工作的獨立性

定作方與承包方訂立合同壹般是基於承包方的能力和條件。只有承包方自己完成工作,才能滿足定作方的要求。

3)定制產品的特殊性

承包合同大多是個人簽訂的,定制的產品往往具有壹定的特殊性。

4)該合同為承諾合同。

5)本合同為有償合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合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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