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嚴重交通事故構成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後逃避法律調查的行為。即所謂肇事逃逸,是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下列情形而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壹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4.飲酒、吸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有故障的機動車,駕駛造成壹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或者報廢機動車而駕駛造成壹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