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作為當代大學生,為什麽要學好法律基礎知識?

作為當代大學生,為什麽要學好法律基礎知識?

1.缺乏法律知識

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基本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的重要依據。壹般來說,壹個人的法律知識越多,他的法律意識就會越強,反之,他的法律意識就會越弱。雖然我國大學生學習了壹些法律知識,但是通過課堂上的提問和調查,可以知道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還是比較欠缺的。比如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有各種糾紛。當被問及如果張三和李四有財產糾紛怎麽辦時,很多同學認為應該上訴到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間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也就是說,上訴應當以壹審的判決或裁定為依據。民事糾紛發生後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稱為“起訴”而非“上訴”。概念的混亂,說明學生缺乏壹些法律知識,但是沒有相應的法律知識作為基礎。如何提高法律意識?

另外,有些大學生雖然學習了壹些法律知識,但是並沒有把法律知識轉化為法律意識來指導自己的行為,所以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正確。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兩次將摻有苛性鈉和硫酸的飲料倒入北京動物園飼養的熊體內和口中,證明許多熊受傷。被拘留後,劉海洋說他學過法律基礎知識,知道民法刑法,但不知道傷害熊是違法的。

2.法制觀念不強

法制觀念也是法律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識不可或缺的依據。法律知識是法制觀念的基礎,它直接制約著後者。由於大學生法律知識的缺乏和基礎法律知識的薄弱,他們的法律觀念不強,甚至出現壹些錯誤的法律觀點。

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壹,相當壹部分大學生分不清違法與犯罪,認為違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違法,從而造成壹部分人認為自己只是觸犯了刑法,從而為此付出沈重的代價。上述劉海洋案例就是壹個例子;第二,如果不能把握權利與義務的界限,往往過分強調權利,而忽視了在行使權利的同時不得侵害國家、集體、社會和他人權益的義務;第三,他們沒有意識到法律的作用。有些學生只知道法律是用來懲罰犯罪的,卻沒有意識到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保護作用。第四,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維護或者不相信法律的作用,從而放棄法律武器,采取報復手段“以牙還牙”討回公道。2003年,浙江大學學生周以超因攜帶乙肝病毒被當地人事局工作人員拒之門外後,對其進行報復,造成壹死壹傷,被依法判處死刑。憤怒的周壹超當庭撕毀了判決書,但判決書並沒有因為撕毀而無效。我國的行政訴訟制度已經建立並在不斷完善。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年發生在安徽蕪湖的張訴蕪湖市人事局案,是首例乙肝病毒攜帶者成功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政訴訟,給了我們很多啟示和思考。

3.違法犯罪時有發生。

大學生是壹個知識水平很高的群體,也應該是壹個遵紀守法的好群體。但是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目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法律觀點、法律觀念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所以更多的大學生犯罪。據統計,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占社會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占17%,大學生犯罪率17%中,盜竊約占70%。[2]還有壹些學生在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犯了罪。

在這種形勢下,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 上一篇:總承包商與專業分包商的關系
  • 下一篇:滁州天長到馬鞍鎮的路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