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戶籍管理的角度來說,如果已婚婦女的戶籍仍在母親家,是獨立的戶口本,那麽她在法律上仍屬於戶籍地的居民。這意味著,她在獲得拆遷補償時,有權作為戶籍所在地的居民享受相應的權益。
但具體的拆遷補償政策,在不同地區、不同情況下,可能會有所不同。壹般來說,拆遷補償是以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為基礎的,已婚婦女家庭中是否有這些權利需要具體分析。如果已婚婦女擁有其家庭中的房屋產權或土地使用權,那麽她應享有相應的拆遷補償。
此外,還需要考慮法律條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婦女的權益與男子平等。因此,已婚婦女在拆遷補償中應享有與男性同等的權益。
總而言之:
已婚婦女戶口在其家庭獨立戶口被拆遷時,是否分割,要看其在家庭家庭中是否擁有產權或土地使用權,以及當地拆遷補償政策的具體規定。從法律上講,已婚婦女應該享有與男子同等的權益。所以,在具體情況下,已婚婦女要了解當地的拆遷補償政策,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主張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32條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婦女權益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未婚、已婚、離異、喪偶的婦女為由,侵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婦女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48條規定: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