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報警,再向警方申請傷情鑒定,根據傷情鑒定結論確定對方責任。如果鑒定構成輕傷以上,那麽對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請求追究刑事責任;
2.可以向對方要求民事賠償,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殘疾,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賠償金;
3.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超過了訴訟時效,就失去了勝訴的權利。所以建議在1年內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打架的處罰如下:
1,輕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壹般輕傷可以由公安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不予處罰;調解不成的,可處以罰款或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罰款,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公安局決定。拘留五天以上十天以下。如果是殘疾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罰款可以是200元到5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是500元到1000元。可以拘留並處罰金,也就是合並處罰;
3.提起訴訟,寫起訴狀,帶上身份證和相關證據,請求在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後等法院通知妳參加庭審。
正當防衛的戰鬥應符合以下條件:
1,實施防衛行為必須是出於保護國家、公共、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不法侵害的正當動機;
2.防衛行為所針對的不法侵害必須是持續性的;
3.防衛行為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4.必須是針對違法侵權人本人;
5、不能明顯超過造成重大損害的必要限度。
打架派出所的處理流程如下:
1,派出所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委托鑒定被害人傷情;
2.鑒定結論為輕傷以上的,行為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3.具體賠償金額要等受害人住院後才能確定。賠償金額的確定基於幾個方面。
綜上所述,如果因為打架導致對方輕傷,雖然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可能會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對於受害人的損失,也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