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稱,29歲的中國留學生蔡和28歲的中國留學生因涉嫌試圖購買20個ARS-14軍用級傳感器而被捕。訴訟文件詳細描述了美國國家安全部特工喬裝成商人接近蔡,取得他的信任並出售傳感器的過程。他們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和6.5438億美元的罰款。蔡文說他買這個傳感器是為了研究。
據報道,蔡文同就讀於愛荷華州立大學,是獸醫微生物學和預防醫學系的博士生。
美聯社稱,2013,10年6月,蔡文·童和會見了壹名偽裝成傳感器經銷商的美國特工。由於蔡喜愛美劇《絕命毒師》,為了取得他的信任,經紀人還帶他參觀了該劇的拍攝地。
美聯社稱,在“多次交流”中,這名臥底特工告訴蔡他可以獲得傳感器,但他無法獲得可靠的出口許可證。盡管他可以通過“確定的路線”將其運往中國,但他有被逮捕的風險。才博最終為三個傳感器向代理商支付了27000美元的定金。報道稱,在攜帶傳感器飛往中國時被捕,蔡隨後被捕。
近日,壹篇名為《南寧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黑幕》的帖子在網上熱傳。發帖人稱,她被當地警方“釣魚”信用卡“套現”後,威脅要“送她進監獄”,強迫她再次釣魚。最後要交近2萬元罰款給警察,卻沒有任何收據。發帖人名叫吳,是壹名29歲的孕婦。實名舉報警方涉嫌釣魚執法後,作為犯罪嫌疑人立案,目前取保候審。
執法是嚴肅而神聖的,但加上釣魚二字後,執法就失去了合法性,變成了非法。想想吧。作為壹個執法人員,妳能說服別人以妳自己為誘餌,潛伏在周圍,誘導妳違法,然後表明身份,讓妳交罰款嗎?釣魚執法的惡,惡,在不擇手段的抓住目標後,目的不是維護法律的威嚴,而是把法律作為工具,想方設法為自己創收,為個人謀利。從這個目的來說,這樣的違法事件越多越好,利益越大。所以這樣的執法簡直是站在了法律的對立面。釣魚,釣魚,釣不到魚妳很煩,釣到魚妳很開心。
在這次廣西南寧孕婦釣魚事件中,我們也看到了更大的惡。以往的釣魚執法事件,壹般抓到違法者就夠了,漁民高興,漁民怨聲載道。然而,在永新派出所抓到的孕婦被關了壹個晚上後,吳又揚言要去釣魚,因為她不能壹下子拿到巨額罰款。至於被逼去釣魚的孕婦心理壓力有多大,我壹點都不在乎。吳說,她仍然記得聽到這個“建議”時內心的震驚:作為警察,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後果嗎?如果被“釣”的人懷恨在心,會引起怎樣的壹系列報復!法律的底線被踐踏了,人性的底線被打破了,為了自己的貪欲如此瘋狂。
被釣然後被逼去釣魚的孕婦站出來實名舉報。壹個普通公民都能看出來,這樣做是不合適的,是與執法精神格格不入甚至相悖的。那些警察沒意識到嗎?只是貪欲過後,他們手中的權力已經由公歸私。罰款沒有收據,抓到的證據成了威脅被抓者沈默的把柄。如果他們不出面舉報,就會立即成為犯罪嫌疑人。這些東西都把法律程序當成了虛無,法律在他們手裏成了可以隨意揉捏的面團。如果這樣的事情多了,只會帶來民眾與執法者的情緒對立,抹黑所有執法人員,抹黑法律。妳不能以孕婦的身份對釣魚執法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