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礦床的特征如下:
1.定金的權利義務關系源於定金合同;
2.存款是債務擔保的壹種典型形式;
3.定金擔保是對雙方的壹種擔保;
4.定金應在合同履行前支付。
綜上所述,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存款合同的生效
1.首付合同成立。存款合同的成立是存款合同成立的前提和必備要件之壹。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時生效。
2.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取決於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要求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並預見其後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
3.意思就是真理。定金合同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存款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法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約束力,違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也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5、保證金的實際交付。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自定金支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後,當事人應當按照定金合同的約定履行定金支付義務。
6.主合同有效。定金擔保合同是當事人為保證主合同的履行而訂立的附屬合同。存款擔保合同的效力取決於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無效時,定金合同無效。但定金合同另有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據其約定獨立於主合同而存在。
綜上,是邊肖對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的結論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