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是犯罪嗎?您的同學已達到14歲。醫院鑒定結果是重傷,可能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如果結果是輕傷,那麽不構成犯罪。如果妳的同學按照陽歷已經年滿16周歲,並且唆使、教唆或者組織朋友毆打他人,造成輕傷或者重傷的,是犯罪,除非是輕傷或者以下傷害的鑒定結果。
根據妳的描述,妳同學的行為似乎受到了欺負,沒有任何挑釁和反抗。是A組打了妳同學,是A組找麻煩。a的行為在傷人並造成輕傷的情況下才構成犯罪。妳沒有說清楚妳的同學是否受傷(妳必須有診斷書,或者A承認傷害了妳的同學)。因此,A之前的行為不壹定構成犯罪。
但是妳同學教唆妳同學的朋友B報復了嗎?
假設1,如果是妳的同學唆使,或者建議他的朋友帶著壹群人B去打A,造成了A組的傷害,妳的同學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因為他犯了教唆故意傷害罪。
假設2,妳同學唆使他朋友帶B去打人。但是,在B打A之前,妳的同學總是勸他,制止他。妳同學的行為只構成了犯罪的中止,而他並沒有有效制止,也就是說他最終縱容了這個結果。妳同學還是有責任的。還是* * *跟犯罪有關。教唆故意傷害。
假設3,妳的同學沒有教唆、要求、參與,而是妳同學的朋友要求、沖動地打人,那麽妳的同學沒有犯罪。是妳同學的朋友。那些人最好犯罪。
如果結果出來,就是輕傷,大家都沒事,最多罰款和賠償。如果是重傷,按照上面3中的情況分析。
總之重傷就是故意傷害,只要14歲就要坐牢。
現在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和受害方商量能否將診斷書認定為輕傷,否則,受傷的小夥子出院時可能會被判刑(如果超過16歲,公訴機關會以尋釁滋事罪起訴)。如果不能改變指認,他就要坦白從寬。
是什麽給別人帶來了麻煩?妳同學不承認真的是警察管不了的嗎?有些事,別以為妳不說,別人就不知道。受傷的人會告訴妳同學他受傷了,他壹個人玩嗎?即使傷者願意隱瞞,警察也不會相信。7,8個人撞了壹個人被這個人打傷,挑腿筋?
警察見過的人多了,警察也知道發生了什麽,就算妳不說。
本來警察也看了很多年輕人打架之類的東西。太多了。妳試著用錢來解決。最重要的是,被打的壹方的態度是希望他們穩定下來。警察怎麽能這麽公平公正,非要把妳送進監獄!
如果妳害怕,就不要在外面打架。我也不覺得妳同學是個善良的人。如果他的朋友夠忠誠,就不會把他推進火坑,嚴重傷害別人。這時候的忠誠是什麽?本來說早點結案,不要浪費社會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