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目的是以人為本,公正平等,維護社會穩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簡單的理解就是為人民服務。
法律的學習來源於對平等、公正、正義的拷問,這種拷問並不總是簡單的。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蘭西在1894中說,法律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禁止富人和窮人同時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壹塊面包。
二、制定該法的原因
1,維護政治統治
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人民制定的,保護人民的利益。這是社會主義社會法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不僅反映了國家的性質,也反映了社會的矛盾。
2.穩定社會秩序
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壹種區分方式是將其分為兩種:歐洲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將他們的法律建立在宗教法律的基礎上。
3、引導價值取向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與道德相比,法律的強制性也保證了自身價值的強制性。可以從教育、宣傳等方面入手,普遍引導民眾的價值觀(可以從雙方陣營意識形態之爭的法律投影中看出),從而達到穩定秩序、繼續統治的目的。
4.保護私有財產
法律是隨著奴隸國家的建立而出現的,是由奴隸主制定的,因而強調保護私有財產,即奴隸主的財產。在隨後的幾千年裏,雖然奴隸主早已化為田裏的泥土,私有財產的保護作為私法的原則之壹被保留下來,但保護的對象卻變成了普通大眾的私有財產。
第三,法律的實施
在壹個法制健全的國家,制定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是政府的三個主要部門:公正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任的行政。
官僚機構、軍隊和警察是執行法律和使法律為人民服務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此外,如果我們要支持整個法律制度的運作,推動法律的進步,獨立的法律專業人士和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
要避免法律與人類社會的主客體地位倒置。確立人民主體地位,深刻反思法制。
因此,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不僅要熟記法律制度,更要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比如,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在明辨事實與是非的基礎上,弘揚正氣,維護正義。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權。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而不是統治階級統治人民的工具。
第四,法律的建立
制定法律的初衷無非是為了懲罰壞人,也就是說,在道德標準之內的人不受法律的懲罰。如果壹個社會沒有道德,它的法律不僅不會被展示出來,反而會成為強者壓迫弱者的有力工具,所以法律應該以道德為基礎。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