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與者,是指參與法律關系並依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即在法律關系中,特定權利的持有人和特定義務的承擔者。
在每壹種具體的法律關系中,主體的數量是不同的,壹般屬於相應的兩方:壹方是權利的持有人,成為權利人;另壹方是債務人,成為債務人。
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權利和義務的概念。
權利和義務是代表關系和狀態的壹對範疇,是法律範疇體系中最基本的範疇。權利本質上是指受法律保護的某些利益;從行為方式上看,說明它要求正確的相對人行動,必須行動或不行動。
義務人是指人們必須履行的某種責任,表現為如何作為和不作為兩種方式。在法律調整的狀態下,權利是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為表現為意誌和行為的自由。
義務是法律要求的意誌和行為的限制,是利益的支付。權利和義務是法律調整的獨特機制,是法律行為區別於道德行為的最明顯標誌,是法與法之間關系的核心。
壹般來說,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它是法律關系的要素之壹。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壹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體,壹旦承載了某種利益價值,就有可能成為法律關系的客體。建立法律關系的目的總是為了保護某種利益,獲得某種利益,或者分配或轉讓某種利益(相關內容請參閱本章第二節“法的價值”)。
因此,本質上,客體本身所承載的利益是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中介。這些利益可分為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利益和無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潛在利益);從主體來看,利益可以分為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等等。
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
1,根據是否有直接財產利益。
民事法律關系可分為財產法律關系和人身法律關系。
財產法律關系是指與財產直接相關的以財產內容為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人身關系是指與主體不可分割的、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2、根據義務主體的範圍
民事法律關系可分為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
絕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不特定,除債權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是義務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相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3、根據內容的復雜程度
民事法律關系可分為單壹民事法律關系和復合民事法律關系。
單壹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只有壹套相應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復合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兩組以上權利義務相對應的民事法律關系。
4.根據形成和實現的特點
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
權利民事法律關系是指民事主體根據自己的法律行為而形成的、能夠正常實現的民事法律關系。
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因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民事法律關系。
參考百度百科-法律關系
參考百度百科-民事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