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請律師的程序和收費方式是怎樣的?
請律師提起訴訟的程序概括起來有四個步驟:
1.與律師協商確定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
2.壹般是提前支付,簽訂代理合同後支付。
3.同時,可以采用風險代理的方式,在案件處理完畢後支付代理費,但這種方式應該比之前的貴。
4.如果實在沒錢支付,也可以到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不收費。
二、律師如何收費?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根據支付方式的不同,律師將律師費的支付分為“風險代理”和“半風險代理”等。風險代理是指委托時不需要付費,直到達到某個目標,而半風險代理則需要先支付壹部分費用,再根據結果支付費用。
大多數情況下,律師費是協商好的。所以,議價的方式完全適用於律所,如果他們追求低價的話。
打個官司需要壹審二審。有的律師代理的案子收費,但不告訴他們只代理壹審。如果對方上訴,就要額外付費,所以要問清楚律師費包含的服務內容。有時候委托律師是目的,不是訴訟。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可能沒有訴訟,也可能有很多訴訟,所以壹定要提前約定好價格。
第三,律師的作用
在民事訴訟中,律師的工作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律師接受委托後,要通過了解案情和當事人的請求,對案件進行綜合分析,然後得出嚴密的訴訟方案。該計劃的構想主要體現在訴狀中。民事起訴狀是壹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由律師起草。同時,要引導當事人準備證據,整理證據。這是第壹階段。在這個階段,律師的主要勞動是無形的,也是最重要的,甚至對案件的成敗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第二階段是立案,律師要準備立案材料,代表當事人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後,會等待法院傳票通知法院開庭。第三階段是審判,這是訴訟的中心環節。律師會在開庭前做好充分準備。在法庭上,律師應當舉證、質證、發表意見和辯論。開庭後,律師也可以組織書面陳述,提交法庭。法院判決後,如果當事人不服,也可以代理上訴。以上是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主要工作。
在司法實踐中
律師可以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收取律師費。相關情況處理不清楚的,可咨詢律師事務部進行鑒定,達成壹致後簽訂相關法律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