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要起訴別人'然後法院受理'庭審結束後',妳有權要求律師申請查看對方微信轉賬記錄'如果沒有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如果有經濟糾正',妳可以在法院受理後有權查看。
因為訴訟中要講究證據,借條只是壹個借錢的合同,只是壹種合同形式。但是,我們起訴法院的行為,貸款已經交付了相應的比較。所以在這種沒有轉賬記錄的情況下,我們需要找到以下證據,是否有這張收據,或者微信,或者短信,以及壹張支付寶支付的憑證。兩者結合可以證明這個借款合同的效力和交付,我們可以得到法院的壹個支持。
所以,妳起訴的時候,我建議妳先分析壹下這個證據是否充分,妳是否有已支付的憑證。如果沒有,建議妳用手機短信或者錄音出庭作證,或者當時是否有證人,證明妳已經將這筆借款交付給了債務人。
由於移動互聯網的興起,很多人會在買賣、交易、借貸中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比如微信或支付寶掃碼轉賬。但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畢竟是虛擬的網絡數據,可以作為證據嗎?如果有人通過支付寶轉賬借款,那麽如果債權人因為他人欠款而不起訴,支付寶交易記錄可以作為借款憑證嗎?
有網友問:壹年前,我閨蜜因為老公的公司周轉不過來,借了我7萬塊錢。我手裏沒那麽多現金,又懶得去銀行給她取,就用支付寶給她轉了7萬。剛開始我以為雙方是這麽多年的朋友,她家家境還不錯,就沒想著寫什麽借條或者欠條,就口頭約定壹個月歸還。但是現在她老公的公司要倒閉了,我壹直催她還錢,她壹直躲著我。我準備起訴她,讓她盡快還我錢,但是我沒有借據,也沒有欠條。支付寶交易記錄可以作為我們兩個人的貸款憑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