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精神的基本內容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五個方面。其中,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壹。
法治和法治是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概念,不能混淆。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法治是法律制度的簡稱,屬於制度的範疇,是實實在在的東西;法治是法律規則的簡稱,是相對於人治而言的壹種治國原則和方法,是對法治實際存在的完善和改造。
2、法律制度的產生和發展直接關系到所有國家,任何國家都有法律制度;法治的產生和發展並不直接關系到所有國家,法治只存在於民主國家。
3.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各項工作都要法制化、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嚴格依法辦事,法律在各種社會調整措施中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和強制性,而不是當權者的任性。
4.實行法制的主要標誌是壹個國家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等方面有比較完備的法律和制度;法治實施的主要標誌是壹個國家的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包括國家最高領導人,都嚴格遵守法律,依法辦事。
兩者的關系在於:法治是法治的基礎和前提,實施法治必須有完備的法治;法治是法治的立足點和歸宿,法治發展的未來必然是法治的最終實現。
2004年的壹天早上,在a市李莊,有壹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因她與鄉人大代表候選人鄧發生矛盾,在全村選民正在投票選舉鄉人大代表時,她竟然糾集部分村民阻止選舉,辱罵、阻礙其他選民投票,還起哄、推搡工作人員,搶奪選舉人大代表的票箱,撕毀選票。工作人員將剩余的選舉投票箱扔進村莊附近的河裏,別無選擇,只能返回。《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保障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使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處分。”不久,幾名公然破壞人大代表選舉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後來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