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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重點和對策是什麽?

法律分析:1。控制風險

熟悉並掌握項目施工階段的相關法律法規。與施工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保護合同雙方利益的法律依據。施工企業只有熟悉和掌握這些法律法規並據此行事,才能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依法有效控制工程風險。

對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綜合分析。承包商在獲得招標文件後,應進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透徹理解業主的意圖和要求;投標人須知綜合分析、圖紙詳查、工程量復核、合同文本分析、投標策略研究,降低合同簽訂後的風險。

加強績效管理,分析項目風險。在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中,雖然已經發現了風險,但合同中仍有壹些條款含糊不清、不具體、不全面、不明確甚至相互矛盾。因此,任何施工合同履行過程都應加強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風險。

管理好分包商,減少風險事件。對於分包工程,總承包商應負責質量、安全和工期的協調和管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此,應對分包商承包的工程及其工作進行嚴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認真履行分包合同,最大限度地降低總分包商之間可能存在的風險。

第二,轉移風險

實行索賠制度。因為壹些不可預測的風險總是存在的,風險事件的發生是造成經濟損失或時間損失的根本原因,合同雙方都期望轉移風險。因此,在合同履行中,實施索賠制度就是將風險轉移給對方。但是,工程索賠制度在我國還沒有廣泛實施,施工企業對索賠和索賠的具體方法還不熟悉。因此,有必要了解索賠制度轉移風險的意義,學習索賠方法,使合法合理的轉移工程風險索賠制度健康發展,並逐步與國際工程慣例接軌。

將風險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實施擔保制度和工程保險。

(1)實行擔保制度

第壹,擔保。目前,我國可以逐步實行銀行擔保或企業擔保。

(1)銀行保函。國際通行做法是在工程招標和合同履行過程中實行銀行擔保制度。發包方和承包方開戶銀行根據被擔保人(即承包方或發包方)在銀行的存款情況和資信情況出具保函,並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目前我國的銀行擔保制度沒有相應的法律或法規,沒有得到廣泛實施。

②企業擔保。除了實行銀行保函制度外,還可以實行有實力的大型企業作為工程承包方或發包方的擔保人,由其出具保函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房貸。實行這壹制度,在發包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發包方或其中任何壹方與第三方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物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項目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已經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項目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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