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指發生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環境危害和人為破壞時的應急管理、指揮和救援預案。它壹般應基於全面的防災規劃。
應急預案的幾個重要子系統是: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和指揮體系;強大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全面、協調、靈活的互助保障體系;為災難做好充分準備的安全供應系統;從文體的角度來看,應急預案是應用寫作的重要文體之壹。
應急預案要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危害,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在事件發生前、發生中、發生後的責任。對於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同時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
壹.綜合應急計劃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壹般描述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架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二、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特定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的預案或方案。這是全面應急計劃的壹個組成部分。根據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三。現場處置計劃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針對特定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要具體、簡單、有針對性。根據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措施,逐項制定現場處置方案,使事故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實現快速反應和正確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