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的公文有不同的具體對象、目的和條件;但是它們有著明顯的* * *特征,寫作必須遵循這些* * *相同的規律。我們從多年的寫作實踐中總結為“20字公式”:符合政令、行文嚴謹、格式規範、遵守規則、表達準確。
公文是實用的,要照著做,文筆壹定要嚴謹:
1.結構嚴謹。公文壹般都有相對固定的格式。寫作時,要把握特點,做到有序、自然、清晰、嚴謹。
正文壹般分為頭、中、尾三部分:
開頭:開頭明確,簡要描述發表的依據和理由或目的和結論。壹般有引用、目的、綜合寫法。回復要引用通訊的日期和文號,要點可以先在壹篇長文裏提出。
中段:陳述主要內容。根據文章目的和國家有關政策,明確闡述情況、問題和要求。內容比較多,可以分段寫,或者用序數來表示項目,這樣才醒目。通常有三種結構:平行結構、遞進結構和連貫結構。
結語:陳述發文機關對公文辦理的要求,或請求批準,或請求執行,或提出希望,自始至終呼應,結束全文。
2.直說:把情況描述清楚;匯報工作,實事求是;表明自己的觀點,態度明確;提個要求,要明確具體。直截了當,簡潔明了。
3.寫作得當:對於不同的寫作關系和寫作方向,語氣要有所不同。
4.堅持壹文壹物(綜合報道除外)。
擴展數據:
公文是法定機關和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文體,經過壹定的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也稱公文。無論是從事專業工作還是行政事務,都要學會通過公文傳達政府的命令和政策,處理公務,這樣才能保證協調各種關系,做出決策,使工作正確高效。
理清寫作關系,嚴格遵循寫作規律;
1.要根據書寫的意圖和書寫之間的關系,選擇正確的語言,區分上寫、下寫、駢文,還要確定同向書寫的合適語言。例如,上部文本中的說明不應與報告混淆。
2 .不能越級,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請示的,應當抄報被越級的上級機關。“請示”應該是壹篇文章的事;壹般只寫壹個主送機關。需要同時抄送其他機關的,應當抄送,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3.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發給領導。
4.向下級機關報送的重要文件,還應當抄送直接上級機關。
5.部門之間沒有就相關問題達成共識,不得自行寫下文章。擅自書寫文字的,上級機關有權責令其改正或撤銷。
6.同級政府、同級政府部門、上級政府部門和下壹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黨委、軍事機關及其部門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同級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協同工作。聯合寫作要確實有必要,單位不能太多。
7 .“報告”不得附有說明。
8.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請示時,應當寫明主送機關和報送機關,由主送機關負責答復。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時,必要時應抄送另壹上級機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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