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代表國家的工作人員,是國家法律的忠實執行者和捍衛者。因此,維護國家的政治穩定和根本利益是公務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對公務員最基本的政治要求,這是由我國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性質決定的。
2.工作紀律
工作紀律是公務員在履行公務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不要玩忽職守或拖延工作。不得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不壓制批評,不打擊報復。不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領導和公眾。不得泄露國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在對外交往中不得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無正當理由不得曠工或出差,或請假期滿後未歸。
3.誠信紀律
“為政者,清正廉潔,不貪清廉”是傳統對“廉潔”的定義。廉潔紀律是要求公務員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行為準則。
不得貪汙、受賄、行賄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不得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產。
不得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4.道德紀律
公務員除了自覺遵守自己作為公務員特有的紀律外,還必須在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方面發揮帶頭作用。
不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不得違反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5.不允許有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這壹規定的目的是防止泄漏。
擴展數據
執行重要性
1,公務員紀律是保證機關正常運轉,維護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和途徑。任何制度和組織的運行都必須遵循壹定的規範和規則。
2.公務員紀律是提高公務員素質的外在動力,也是實現公務員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證。紀律制度是規範公務員行為的準則,是提高公務員素質的前提。
3.公務員懲戒是實現依法治國方略和依法行政目標的必然要求。公務員行使的是國家賦予的公共權力,其行為直接關系到公共權力能否正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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