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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公務員?公務員是什麽職業?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工作人員。

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在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對有特殊職位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加其他職位類別。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務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位分為領導職位和非領導職位。

領導職務的級別分為: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正職、省副職、局正職、局副職、縣副職、縣副職、鄉副職、鄉副職。非領導職務的級別定在局級或局級以下。

報考公務員要註意,報考公務員有回避制度。

1.公務員報考回避制度是公職人員管理中的壹項重要制度,保障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保持清正廉潔,防止親屬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主要包括職務回避和公務回避。

2.公務員考試中什麽是回避關系?

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不得在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或者有上下級直接領導關系的同壹機關任職,也不得在其中壹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3.哪些親屬可以構成回避關系?

從《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我們知道“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會涉及到任職回避的問題。

我們可以理解前兩種關系,那麽後兩種關系到底是什麽呢?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壹般指沒有直系血親關系,但在血緣上與自己同宗的親屬。

考生在報考時要註意:如果妳報考的單位有親屬與上圖所示的關系,那麽就要很好的判斷是否需要回避該工作。

親屬關系:公婆的範圍很廣,公務員法沒有明確公婆的範圍。所以壹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孩子的配偶,孩子的配偶的父母都會在調查範圍內。

什麽情況下需要回避就職?

有同學說我確實有以上關系的親戚在申請單位工作,那我壹定不申請?在這裏提醒大家不要著急,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避免。

壹般來說,有三種情況需要避免:

情況壹:不在同壹機關擔任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的職務。也就是說,他們在同壹個機關工作,兩人都直屬同壹個領導,需要回避任職;

情況二:不要在雙方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同壹事業單位擔任職務。也就是說,如果妳要應聘的職位和妳的親戚是同壹個職位,而且是上下級直接關系,那麽妳在應聘的時候就需要回避;

情況三:不得在壹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開展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這些工作非常重要。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和尋租,需要避免走馬上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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