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單純購買淫穢物品屬於社會公德範疇,通常不受法律處罰。但需要註意的是,播放、展示、出租、出借、運輸、郵寄等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是違法的。特別是向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將受到更加嚴重的法律處罰。因此,盡管購買黃色產品並不違法,但持有者在處理這些產品時應保持謹慎,以避免任何違法行為。
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1.制作、復制、出版淫穢DVD、軟件、錄像50至100張以上,淫穢DVD、磁帶100至200張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繪本100至200張以上,淫穢照片、圖片500至1000張以上;
2.販賣淫穢DVD、軟件、錄像100至200張以上,淫穢DVD、磁帶200至400張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繪本200至400份以上,淫穢照片、圖片1000至2000張以上;
3.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二百至五百次以上,或者組織播放淫穢電影、圖像十至二十次以上的;
4.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五千元以上至壹萬元以下的。
綜上所述,購買黃色產品並不違法,但後續行為應遵守法律法規,避免涉及傳播或傳播給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63條
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64條
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