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黨組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辦公會議、辦公室主任會議、綜合會議等事務;負責收發文件;辦理上級領導批示的登記、審批、傳閱和督辦;辦理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市級部門的請示報告。辦理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登記、編號和分發工作;負責機要、傳真、印章和文件管理。負責組織市政府領導參加重要活動;負責客人和上級領導的接待。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系統的人事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承辦領導同誌交辦的事項。
(2)政治研究科
為市政府主要領導處理日常事務服務;督促主要領導批示,及時向主要領導反饋辦理情況。負責審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文件、電報和函件;寫“政府大事記”;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會議的會議記錄,負責會議紀要的編寫和分發。負責政府工作報告、主要領導講話和綜合材料的起草;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向市政府提出決策建議並跟蹤反饋政府宏觀決策的運行情況;承辦領導同誌交辦的事項。
(3)秘書科
協助副市長處理工業、農業、財貿、城建、科教、司法、民政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副市長的工作聯絡、會務服務和文稿起草;負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名義出版、印刷和裝訂;負責組織和準備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專業會議及會議紀要;承辦領導交辦的事項。
(4)監督科
負責市政府的政策、決定、有關會議的決定、領導的重要批示、各種會議議定的事項、重要工作目標、實際工作和重點項目等。,並監督檢查實施和組織情況;負責聯系市人大和CPPCC;辦理市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CPPCC委員的提案,收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辦領導同誌交辦的事項。
(五)上市機構:法制辦
負責政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和審查;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和行政復議工作;負責為市政府和政府領導提供法律服務;做好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承辦領導同誌交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