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依據第二十四條規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
如果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如果符合法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2.其中,如果沒有國家規定和與當事人的約定,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擴展數據:
第七條消費者享有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信息。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品種,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
消費者在選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選擇。
參考資料:
/www . China . com . cn/Guoqing/2013-10/29/content _ 30435764.htm“target =“_ blank“title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_中國網“》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_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