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退休:男員工60歲以上,女員工50歲以上。其中,女性農民合同制職工和未以職工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女性參保人員,需年滿5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方可退休。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具體規定為: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十年的;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從事其他有害作業滿八年的。男員工年滿55歲可以退休,女員工年滿45歲可以退休;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因病提前退休:男職工年滿五十周歲,女職工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無勞動能力可退休。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不是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而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那麽必須等到60歲以後才能享受居民養老待遇。
法律依據:
國務院直轄市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
(二)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因工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幹部退休後,按以下標準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壹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