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條款
根據2008年2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全體業主繳納,歸全體業主所有。壹般情況下,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統壹監管設立,物業管理公司或管理單位申請支取。業主委員會成立後,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戶數、建築面積同意將維修資金移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
根據《住宅區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買賣雙方應當簽訂維修資金繳納協議。
二、繳費標準
購房者按照購房款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三,如何使用
房屋維修資金用於保修期滿後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房屋的主要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公共部位是指室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業主使用的水管、電梯、立面、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等設施設備。
1.維修資金只能在保修期滿後用於維修和更新物業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理財外,禁止挪作他用。
第四,資金的支付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在買受人向開發商購買房屋並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的2%~3%或每平方米100元至200元的標準向該房屋所在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繳納。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相關知識:房屋維修基金怎麽算?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人和售房單位應簽訂相關的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購房人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現行交存標準為:高層建築(含帶電梯的多層建築)每平方米90元,多層建築(含別墅)每平方米50元。
房屋維修基金什麽時候交?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什麽時候交?業主應當在房屋交付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