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合夥:全體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全體合夥人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至少兩個合夥人,合夥人數量沒有上限。
2.特殊普通合夥:壹般是以專業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組織合夥。比如派駐機構,律師事務所。
3.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企業至少要有壹個普通合夥人和壹個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人至少要有兩個合夥人,最多49個合夥人。
:合夥企業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七項:
1.合夥企業由全體合夥人組成。合夥不是單個人的行為,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的聯合,所以叫合夥。
2.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的訂立是合夥人成立合夥企業和合夥企業的前提,也體現了合夥企業的基本屬性。
3.合夥人* * *雙方出資。合夥人* * *共同出資是合夥人聯合起來共同經營的必要條件,能否出資也是能否成為合夥人的衡量標準。
4.合作夥伴* * *壹起運營。合夥企業是由全體合夥人共同組成的。合夥人互相信任,共同出資,直接參與運營。他們在行動中的地位是壹樣的。合夥人既是投資者,也是經營者。
5.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是合夥企業體現的合夥的壹個基本特征。合夥企業以合夥人的個人財產為基礎設立,合夥財產歸合夥人所有,並與合夥人的個人財產密切相關;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經營,風險為* * *,要求每個合夥人以其個人財產保護合夥企業的聲譽,承擔合夥企業的債務責任。
6.合作夥伴* * *享受優惠。這就是合夥企業的* * *目的,其中* * *出資,* * *經營,* * *承擔風險,由此產生的經營成果由合夥人* * *共享。合夥企業利潤的歸屬和利潤的分配按照* * *享受利益的原則確定。
上述合夥企業的七個基本特征是合夥企業基本內涵的體現。從這七個方面,可以區分合夥企業與其他企業形式,以及這些形式所聯系的經濟關系和法律關系,使合夥企業的當事人明確自己的地位,使他人認可合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