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相愛的兩個人,卻被越來越多的人殺害了曾經最愛的人。尤其是殺妻案,家庭暴力。然而,有些男人非常重視家庭。如果離婚就相當於給自己判了死刑,這種想法很容易走極端。
首先,對事件進行梳理
黑龍江省民政局門前發生壹起故意殺人案。夫妻二人同意當天去民政局離婚。但在民政局見面時,他們又吵了壹架,最後發展成肢體接觸。男子拿出刀殺死妻子和陪同的叔叔,然後用12刀捅傷自己。他們三個都躺在血泊中。目前,該男子已脫離生命危險,被公安機關控制,但他的妻子和她的叔叔卻死在了他的手下。
二、事件的性質
其實婚姻不僅僅是壹個法律程序,更是我們的感情。在離婚的時候,如果妳不能疏通這些感情,那麽這段感情就無法結束。其實離婚不僅僅是領離婚證,更是解決矛盾,讓對方真正放下,開始自己的生活。這件事的本質源於矛盾的徹底激發。
第三,事件反思
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思考。這個男人可以殺了自己的妻子,甚至可以刺傷自己。這個有多大?勇氣?我嚴重懷疑這個人有暴力傾向,否則他完全可以光天化日之下在民政局門口殺了兩個人,還用12刀捅了自己。他不覺得痛嗎?
其次,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反思這個溝通的問題。很多矛盾都是因為溝通不暢造成的。古時候雙方打仗,會互派使者去談條件。其實這是壹種溝通的表現。溝通是解決問題最簡單的方法,是把小事變成小事的最好方法。所以平時要非常註意溝通。只要發現什麽問題,就要及時溝通,避免這種誤解的積累,只會激發矛盾。
婚姻原本是兩個人的避風港。他們應該互相依靠,互相幫助,把他們的小家經營得越來越好。鍋和勺子難免會發生碰撞,所以在家裏發生矛盾是非常正常的,即使是和自己的親生父母,更不要說和壹個陌生人了。所以壹定要學會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著想,考慮如何更好的和對方相處,讓對方開心,培養對對方的感情。
黑龍江壹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在民政局門口殺死兩人,令人不寒而栗。在我們這樣的法治社會,這樣的文明社會,竟然還有如此粗魯的人,真是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