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中,商品和服務的供給和需求受到價格規則和自由市場機制的影響。
總的來說,宏觀調控的主要目的是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措施有很多,具體的政策措施會隨著形勢的變化而變化。然而,宏觀調控的手段主要有三種。
首先是經濟手段。包括經濟政策和經濟規劃。經濟政策主要指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國家可以通過財政收支政策控制貨幣供應量、利率和信貸來影響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這分為緊縮政策和擴張政策。在通貨緊縮(即使有跡象)和經濟蕭條時期,擴張性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必須同步進行。比如增加財政支出(比如4萬億投資),降低利率,增加貨幣供應量,增加信貸額度。經濟規劃引導經濟活動參與者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如即將公布的“十二五”規劃。
二是法律手段。包括經濟立法和經濟司法。前者用於規範經濟活動者的行為,調整社會經濟關系,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物權法、合同法等。後者保證了各項經濟政策的實施、經濟合同的履行和對各種經濟犯罪的打擊。這是國家司法部門和公安部門的責任。
第三是行政手段。這是國家通過行政機構調控和管理經濟,采取強制性行政命令、指令和規定等措施的壹種手段。總的來說,在計劃經濟時代,這是主要手段,工廠公司的負責人是政府,容易導致政企分開。
三種手段,以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它們同構形成壹個國家宏觀調控體系。
這就提供了壹個比較完整的思路,據此妳可以隨時關註時事新聞報道的舉措。具體復雜的措施會因時因地而異,但在壹定條件下,要註意保持其連續性和穩定性。